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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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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县,南塘属之。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南塘分设长兴、爱敬乡。

元代,置一都六图。

明代,置一都七图。

清朝同治年间,置长兴乡,辖十都十三图。

清宣统元年(1909年),废都、图制,置长兴乡,辖39村。

民国时期,分设清政、南塘乡,属赣县区十区。

苏维埃时期,1930年3月至1935年2月,分设清溪、三溪、大都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赣县区设区制,清政、南塘属五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行乡镇制,清政乡辖8保80甲,南塘乡辖8保76甲。

民国三十年(1941年),县调整为3个区,清政、南塘属潋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八月,赣县区解放后,复设区、乡,废除保甲制,设南塘区。

1950年,为南塘、大都乡。

1952年,区改区公所,南塘为十三区公所,辖13乡48村。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南塘由县第八工作组指导乡工作。

1957年2月,复设区,南塘为八区。

1958年9月,撤销区、乡制,实行人民公社化,南塘改称红色人民公社。

1960年,复称南塘公社。

1961年10月,复区制,分为南塘、田南、清溪、三溪4个公社,南塘为九区。

1965年6月,撤区设社,南塘分设南塘、清溪、田南3个公社。

1968年11月,扩社并队,三溪、清溪、田南公社复并南塘公社。

1972年,三溪分出。

1984年5月,公社改乡制。

1994年1月,改南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