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原属建成县的管辖范围。
唐武德五年(622)建成县改名高安县,石脑属高安县管辖。
1949年前属七区。
1951年5月调整乡的范围,属十一区。
1957年2月,属石脑、连锦乡。
1957年10月至1958年7月,石脑乡与连锦乡合并为石脑乡。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与龙潭乡合并成立卫星公社。
1961年6月,设区划社,属石脑区,成立石脑、溪桥、丁家公社。
1964年4月,撤区扩社并队,将丁家大队、菜田大队、望城大队等划入石脑公社。
1968年5月缩减公社,龙潭公社并入石脑公社,仍属石脑公社。
1972年11月调整公社规模,龙潭公社分出,复名石脑公社。
1984年3月,改公社为乡,改名石脑乡。
1994年8月,撤乡设镇,设立石脑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