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圩原属建成县的管辖范围。
唐武德五年(622)建成县改名高安县,汪家圩属高安县管辖。
1949年前属五区,辖和宁、米峰2个乡。
1951年4月缩小乡范围,属二区,管辖和宁、团山、米峰、浮桥等乡。
后改为十区。
1957年2月(合作化时期)合并乡,属燕溪区管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属压美人民公社。
1961年6月,设区划社,属汪家人民公社。
1964年4月,撤区并社,一部分并入伍桥人民公社,一部分并入东方红人民公社。
1972年11月调整公社规模,恢复汪家公社。
1984年3月,改公社为乡,名汪家圩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