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原属建成县管辖范围。
唐武德五年(622)建成县改名高安县,祥符属高安县管辖。
1949年前属二区,辖祥符乡和高邮乡,连锦乡的一部分,20个保。
1951年4月缩小乡范围,属二区管辖。
1956年5月(合作化时期)合并乡,属杉林区,辖祥符、荷山2个乡。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属飞跃人民公社和英雄人民公社的一部分。
1961年6月,设区划社,划为杉林区管辖,有祥符、荷山2个公社。
1964年4月,撤区扩社并队,祥符公社与荷山公社合并为祥符公社。
1972年11月调整公社规模,分出大城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公社为乡,改为祥符乡;1995年乡政府整体搬迁至陈家崚。
2000年12月,撤乡设镇,名祥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