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村由原小田村与长丰村合并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小田、长丰均属周田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小田、长丰均属小田乡;1955年长丰属长江乡;1956年,小田属周田第一高级社;1958年,长丰改设长江管理区,小田为第三作业区;1959年,长丰属长江大队,小田属周田大队,均属周田公社;1960年,长丰从长江大队分出设长丰大队,小田从周田大队分出设小田大队;1963年,小田又并入周田大队;1968年扩社并队时,长丰、小田与长江、长田合并为周田大队;1971年,小田又从周田大队分出设小田大队,长丰从周田大队分出与长江合并为长江大队;1979年,长丰又从长江大队分出单设长丰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小田、长丰设村属周田乡。
1995年周田撤乡建镇,小田、长丰均属周田镇。
2003年两村合并为小田村仍隶于周田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