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驻地。1950年为龙市镇和庄前乡,1958年合设龙市公社,1984年复置龙市镇。位于县境西部,面积33.3平方公里,人口1.7万,以汉族为多,有满、回、苗等4个少数民族。镇政府驻龙市。319国道、宁炎公路交会于镇内。辖龙市居委会及龙市、庄前、相公庙、石陂4个村委会。龙江自东南向东北贯境。农业主产水稻,产蔬菜。石陂、相公庙盛产茶油,被誉为镇内的“两大油缸”,相公庙的早梨、龙市的藤椅畅销省内外。乡镇企业有建筑公司及农机修配、草席、红砖、陶瓷、竹木加工、食品加工、丝毯等厂。镇内保存革命旧址多处,其中“毛泽东、-旧居”、“毛泽东第一次会见-旧址”、“红四军建军广场”、“红军教导队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