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成立下七人民公社时与汉头大队合并成立下七大队。
1960年,“下七大队”分为“汉头”,“下七”两个大队。
1962年,又合并为“下七大队”。
1970年,“下七公社”和“黄垇公社”合并为“黄垇(大)公社”,仍称“下七大队”。
1972年,公社分开后,此地仍属下七公社下七大队管辖。
1979年12月,又与汉头分开为“汉头”、“下七”两个大队,“下七大队”地域缩小。
1984年,体制改革,下七大队改称下七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