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成立南岸大队,隶属于自治公社。
1959年随自治公社并入罗溪公社。
1959年7月又随自治公社划出,仍隶属于自治公社。
1962年分为南岸、仓头两个大队,1965年属大塘公社。
1968年仓头大队并入南岸大队。
1972年又分开为仓头大队。
1984年9月撤大队设行政村,为仓头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大塘乡。
1985年11月属泉岭乡。
1989年1月仓头村民委员会改为仓头村公所,1993年仓头村公所复改为仓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