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境域为白马永和乡属地。
1934年属孔坊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先后属五区黄通乡和第二区白鳝乡、左口乡、明清时期境域为白马永和乡属地,1334年属孔坊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先后属五区黄通乡和第二区白鳝乡、左口乡、月山乡、孔坊乡、金鸡乡。
1958年4月起先后属黄通人民公社、黄通综合垦殖场、孔坊公社、剡坑公社、旸田公社。
1969年4月黄通综合垦殖场与旸田公社合并,设立何源公社,1970年10月从何源公社划出原旸田公社部分另组对桥公社,1973年分设出沟树垦殖场,1979年11月剡坑、峡山两个大队分出划入沟树垦殖场。
1984年5月取消人民公社建制,何源公社改为何源乡。
2001年11月沟树垦殖场并入组建何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