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1862-1874)分属本县乐安乡长安里十七、十八都和天授乡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都。
1912年后,分别划归四区、五区管辖。
1933年5月至1934年建立濂坑区苏维埃政府,管辖濂坑及新干周边苏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四区龚坊乡。
1958年设立龚坊公社,1961年改设龚坊区公委,1964年复称龚坊公社。
1968年8月,山砀公社并入龚坊公社,1980年2月划出山砀公社,1984年5月撤社设乡改称龚坊乡。
1999年撤乡建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