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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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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属吴,战国初属越。

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西汉初年属豫章郡南城县;东汉永元八年(96)属临汝县地(其中云盖乡属庐陵郡永丰县)。

三国时属吴,吴太平二年(275),县境设置新建、安浦两县,属临川郡;又置兴平县属庐陵郡,至此,县境属新建、安浦及兴平三县地。

梁普通三年(522),分安浦县属临川郡;分新建、西宁、兴平三县属巴山郡(郡治设在本县公溪古城)。

旋割庐陵、临川、吉阳边地并入巴山郡,并改称为高州,县境全属高州。

隋开皇九年(589),废高州,将巴山郡、新建县、兴平县、西宁县等地合并设置崇仁县,县境属崇仁县地。

唐武德七年(624),兴平县地划归吉州;新建、安浦仍属崇仁县。

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划崇仁县的天授、乐安、忠义乡和吉州永丰县的云盖乡建置乐安县。

因境内有一乡名乐安,故以此为县名。

建县后属抚州,元代属抚州路,明、清两代属抚州府。

在1914年,江西全省划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四道时,乐安属豫章道。

1926年废道,全省各县市隶属于省。

1932年,全省改设行政区分统各县后,全省行政区虽有过几次变动,但乐安一直属于第7行政区管辖,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抚州设专员公署,属抚州专区管辖;1975年专区改称地区后,属抚州地区管辖,2000年抚州撤区设市,属抚州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