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属七区九都乡;1929年属二区九都乡;1948年属坊楼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五区坊楼乡;1956年3月撤区并乡,为坊楼乡高级农业高级合作社,1958年8月为坊楼人民公社坊楼大队坊楼生产小队。
1961年整顿人民公社规模,属坊楼人民公社坊楼大队。
1984年3月为坊楼乡坊楼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12月因撤乡改镇变更为坊楼镇坊楼村村民委员会。
2003年,坊楼村与寨上村合并,仍为坊楼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