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六区高坪乡和三桥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十二区,含高坪乡、新坪乡、城源乡、茶园乡、琵琶乡、林田乡。
1956-1957年建有远景、周坊、古坪、溪头、光辉、黎明、光明、城头、新坪、和平、胜利、林田十二个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坪公社。
1960年下周巷、下青二村从温泉公社划入。
1961年至1962年划分为高坪、新坪、三桥三个公社,1965年新坪公社并入,1968年三桥公社并入(后复划出)。
1984年9月更名高坪乡,1985年3月赣民字(1985)160号文件批复撤销高坪乡设立高坪镇,2001年11月,撤销三桥乡,划归高坪镇,高坪镇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