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属长宁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鹏溪区,境内有鹏溪乡,流坊乡,湖南乡,竹溪乡,永福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一区,境内有湖北乡,嘉溪乡,梅岗乡,带湖乡,竹溪乡,前郑乡,大塘乡,流坊乡。
1958年成立湖南公社,划分48个大队。
1961年由湖南公社划分为山口,鹏溪,湖南3个公社。
湖南公社领春光,太阳,沙湖等12个大队。
1965年南头公社八一大队划入。
1968年鹏溪,湖南两公社合并称湖南公社。
1984年改称湖南乡。
2000年6月23日,国务院(国函字[2000]83号),撤销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
抚州市设立临川区,湖南乡属临川区。
2018年4月划属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
该地名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