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初属三区称里塔乡,1949年10月后仍属三区称里塔乡,1956年属株良区称里塔乡,1958年属株良公社称里塔管理区,1961年称里塔公社。
1966年与水南农场合并称向阳公社,其中1967年水南农场从向阳公社划出,由县农业局直管至今。
1967年复称里塔公社,1968年属株良公社,1970年从株良公社划出仍称里塔公社。
1984年撤销公社制称里塔乡。
1994年7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里塔乡撤乡设镇,称里塔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