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初属四区活水乡,1949年10月后属四区汾水乡,1956年属汾水乡称汾水初、高级社,1958年属上唐公社汾水管理区称汾水大队。
1961年后,先后隶属新丰公社、上游公社,1972年仍属新丰公社,1983年9月属新丰街公社,均称汾水大队。
1984年撤销公社制,改称新丰街乡汾水村民委员会。
1997年新丰街乡撤乡设镇,称新丰街镇汾水村民委员会。
2004年里堡村并入,仍称称新丰街镇汾水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