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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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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名自得名沿用至今。

历史沿革为夏禹时属扬州。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越。

战国时属楚。

秦属九江郡。

汉为南城县地,隶属豫章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南城南境六乡设置南丰县,县治在白舍土屯耆,以其常产嘉禾初名丰县,别号嘉禾。

因当时徐州有丰县,与之重名,而本邑地处省郡之南,乃冠南字为南丰,以示区别。

南丰正式设县伊始,隶属同年(257)新设的临川郡。

西晋元康元年(291),南丰从临川郡属江州(今九江)。

南朝宋、齐、梁、陈,南丰均属临川郡。

隋开皇九年(589),南丰县废,并入南城。

唐景云二年(711)复置南丰县,从抚州隶属江南道。

唐先天二年(713)又废,归入南城,仍属抚州。

北宋淳化二年(991),南丰始从建昌军(南城)。

南宋绍兴八年(1138)春,以南丰地广难治,析县南境三乡置广昌县。

元朝至元十九年(1282),南丰升为州,直隶江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三年冬(1370)复降为县,属建昌府(南城)。

清沿明制。

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南丰县于1930年4月成立苏维埃政府,1932年2月与广昌县合并为南广县,次年4月又与广昌分设。

1932年,南丰归属江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后(1949年8月17日)属抚州分区、专区、地区,2000年7月抚州撤地设市,南丰属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