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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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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属扬州域。

春秋,属吴。

战国时先后属越、楚,属九江郡。

汉,属豫章郡。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于都县东北陂阳乡,设阳都县,随后改为揭阳。

属南部都尉,为建县之始。

西晋太康元年(280),阳都县更名宁都县。

南朝宋大明五年(461),析虔化屯社虔化县,属南康郡。

隋开皇五年(589),虔化县并归宁都县;开皇十八年(598),宁都更名为虔化县,属赣州。

元贞元年(1295)县升州,辖石城县,属赣州府。

清乾隆十九年(1754),县升直栗州,辖石城、瑞金县,属江西省。

1913年复改为宁都县,属赣南道;1926年废道,属江西省;1929年4月至1934年10月,宁都属中央苏区核心区县,1933年改为博生县;1934年10月,恢复宁都县,属江西省十二行政区;1936年属江西省第八行政区。

1949年8月27日,宁都县人民政府成立,属赣西南行署宁都分区,全县分七个。

1951年6月,改称宁都专区。

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专区,属赣州专区。

1954年6月赣州专区改为赣南行政区。

1964年,属赣州专区。

1971年属赣州地区。

1999年7月隶属赣州市,至今未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