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扬子洲划分为吴坊、钟陵、莘洲三个乡,归新建县管辖。
同年9月,扬子洲划归南昌县蒋巷区管辖。
1951年5月,扬子洲划归南昌市第六区管辖,同年9月划归南昌市第五区管辖。
1952年2月,扬子洲划归南昌市第七区管辖,同年10月,由三个乡再划分成四个乡,即:从钟陵乡划出一部分,从莘洲乡划出一部分,组成了滕洲乡。
同年下半年,南昌市第七区改为塘山区,扬子洲划归塘山区管辖。
1956年上半年,将上述四乡实行合并,成立扬子洲乡。
同年下半年,南昌市决定撤消塘山区,成立南昌市郊区办事处。
从此,扬子洲一直由南昌市郊区(2002年6月更名为南昌市青山湖区)管辖。
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扬子洲乡改为扬子洲公社。
同年12月,又实行了“场社合一”,扬子洲公社与扬子洲农场实行合并。
1959年下半年,扬子洲公社又与扬子洲农场分开,恢复扬子洲公社。
1960年下半年,与扬子洲农场合并。
1970年下半年,成立解放洲公社。
1971年下半年又与扬子洲农场划开,成立扬子洲公社。
1984年,扬子洲公社改为扬子洲乡。
2010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扬子洲乡,设立扬子洲镇。
2014年10月由青山湖区划至东湖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