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萍乡县宣德乡四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宣德区宣德乡称桃源村。
土改时为莲溪乡桃源村,复查叫桃源乡,合作社时设和胜等五个初级社,后合并为桃源高级社,1958年属宣德公社称桃源大队。
1959年与莲溪大队合并称桃源大队,1962年属东源分社,与莲溪分开,仍称桃源大队,1969年又与莲溪大队合并仍乐桃源大队,1979年又与莲溪分开,仍称桃源大队,1984年3月改制为桃源村村民委员会。
2002与连溪合并,仍称桃源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