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221),秦设郡县制时,境域主属九江郡,设有番县(今鄱阳县)、馀汗县(今余干县)。
汉属豫章郡。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析豫章郡地设鄱阳郡,为境内首个郡级政区。
三国吴至隋主属鄱阳郡。
唐乾元元年(758)始设信州,市境主属饶、信两州。
宋代与唐代同。
元分属饶州路、信州路、徽州路及铅山州。
明、清时主属饶州府、广信府。
1914年主属豫章、浔阳道。
1932年分属江西省第四、六行政区。
1934年8月婺源县划归江西省。
1935年分属江西省第五、六行政区。
1947年婺源县改隶安徽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婺源县复归江西。
1949年5月3日,分属赣东北行政区上饶、贵溪、鄱阳、乐平专区;同月,成立上饶市,以上饶县广平镇及附近地区为其辖区,隶属上饶专区。
9月,赣东北行政区撤销,并上饶和贵溪专区为上饶专区,并鄱阳和乐平专区为浮梁专区,今上饶市境域主属上饶、浮梁专区。
1950年4月,上饶市改为上饶镇,县级,直属上饶专区;同年11月,撤上饶镇再设上饶市,县级,继续属上饶专区。
1952年9月,上饶、浮梁两专区合并为上饶专区。
1953年6月,景德镇划出上饶专区,升格为江西省直辖市。
1960年9月,撤销上饶县建制,所辖区域并入上饶市(县级)。
1964年11月,恢复上饶县建制。
1971年4月,上饶专区改称上饶地区。
1983年7月,鹰潭市划出上饶地区,改由省直接领导,并将贵溪、余江2县划鹰潭市管辖;同时,将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
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上饶地区改设上饶市,原县级上饶市改设为信州区。
2014年上饶市辖1区10县,代管1县级市。
2015年,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
2019年6月,撤销上饶县设立广信区,上饶市辖3区8县,代管1县级市。
市政府驻信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