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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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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221),秦设郡县制时,境域主属九江郡,设有番县(今鄱阳县)、馀汗县(今余干县)。

汉属豫章郡。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析豫章郡地设鄱阳郡,为境内首个郡级政区。

三国吴至隋主属鄱阳郡。

唐乾元元年(758)始设信州,市境主属饶、信两州。

宋代与唐代同。

元分属饶州路、信州路、徽州路及铅山州。

明、清时主属饶州府、广信府。

1914年主属豫章、浔阳道。

1932年分属江西省第四、六行政区。

1934年8月婺源县划归江西省。

1935年分属江西省第五、六行政区。

1947年婺源县改隶安徽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婺源县复归江西。

1949年5月3日,分属赣东北行政区上饶、贵溪、鄱阳、乐平专区;同月,成立上饶市,以上饶县广平镇及附近地区为其辖区,隶属上饶专区。

9月,赣东北行政区撤销,并上饶和贵溪专区为上饶专区,并鄱阳和乐平专区为浮梁专区,今上饶市境域主属上饶、浮梁专区。

1950年4月,上饶市改为上饶镇,县级,直属上饶专区;同年11月,撤上饶镇再设上饶市,县级,继续属上饶专区。

1952年9月,上饶、浮梁两专区合并为上饶专区。

1953年6月,景德镇划出上饶专区,升格为江西省直辖市。

1960年9月,撤销上饶县建制,所辖区域并入上饶市(县级)。

1964年11月,恢复上饶县建制。

1971年4月,上饶专区改称上饶地区。

1983年7月,鹰潭市划出上饶地区,改由省直接领导,并将贵溪、余江2县划鹰潭市管辖;同时,将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

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上饶地区改设上饶市,原县级上饶市改设为信州区。

2014年上饶市辖1区10县,代管1县级市。

2015年,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

2019年6月,撤销上饶县设立广信区,上饶市辖3区8县,代管1县级市。

市政府驻信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