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我省公路管理体制历经摸索与不断调整阶段、专业垂直领导阶段、体制大变动阶段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分级负责""等四个阶段,省公路管理局也先后改称为省公路运输局、省交通工程局。
1973年我省恢复""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公路体制,省公路管理局也随之恢复成立,负责全省国省道公路、部分县乡公路、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在各地区、县下设公路总段、养路段,实行垂直管理。
1976年,各公路总段改为公路分局,各养路段改为公路段。
1996年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省公路管理局升格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1997年,经西湖区政府批准,成立了交通厅家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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