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江西省 > 九江市 > 庐山市 > 白鹿镇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白鹿镇历史沿革

[移动版]

宋代以前无考证。

宋、元、明甚至清康熙年间称清泉乡。

清中期,划分为五里党、黄洋党、河村党、县城附近属城市党。

1940年,归属县城特别区。

1941年,划分为梅溪乡、河村乡、七贤乡。

1945年,称五老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47年,划分为五老乡、七贤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49年10月,废保甲,称四区(秀峰区)、辖秀峰、河村、万杉、玉京、五里、白鹿、大岭、清泉、柳絮、九乡以及南康镇。

1956年5月,撤区并乡,划分为玉京乡、河村乡、清泉乡,县城附近归属南康镇。

1957年2月,河村乡划归温泉区,清泉乡划归南康镇。

1958年1月,玉京、河村、清泉合并为五里乡。

8月转为五里人民公社。

1959年2月,南康镇并入五里公社,1960年3月划出。

1961年9月,五里公社划分为五里、河村、清泉三公社。

1968年11月,五里、河村、清泉三公社又合并为五里公社。

1984年5月,五里公社更名为白鹿乡。

1995年3月,白鹿乡更名为白鹿镇。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属庐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