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南康镇公所第五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星子第四区第一弄回第五分会,土改时改为柳絮乡第一分会,1955年建立东门第六初级社,第二年由六个初级社转为城区商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称城区大队属清泉公社,1960年划归南康镇城市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又划回清泉公社管辖,1968年再次划回南康镇管辖,1976年由南康镇城区大队、蔬菜大队各分两个小组合并为南康镇城郊大队、1984年改名南康镇城郊村委会,于2002年撤村并组改名为城郊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