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古属扬州,春秋战国时属吴、越、楚、秦九江郡;汉属豫章郡;东汉建安年间(196-220)吴析余汗县;晋并入葛阳县(后改名弋阳);唐武德四年(621)重置隶饶洲,武德7年(624)又并入弋阳县;乾元元年(758)置隶信州,属信州郡,为郡治;元属信州路,为路治;明、清属广信府,为府治;1914年属豫章道;1926年直属于省;1932年属第六行政区;1949年5月,成立沙溪镇人民政府;1950年属沙溪区;1952年为县直属镇,1958年成立五星(次年改称沙溪)人民公社;1961年分为沙溪、青岩、宋宅、秦峰、黄水等5个公社;1964年沙溪、青岩、宋宅合并称沙溪公社;沙溪镇为县直属镇;1965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复,撤销沙溪镇建制;1968年秦峰公社并入;1972年析出恢复秦峰公社;1982年析沙溪、龙头、英塘三个大队及镇区,恢复沙溪镇建制;1984年改称沙溪镇;1993年划入上饶市称上饶市沙溪镇;2000年撤市设信州区,称信州区沙溪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