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属艾侯国。
秦、汉属艾县。
自唐贞元十六年(800)至清末(1911),属分宁县、宁州、义宁州崇乡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都。
1912年后,属义宁县。
1914-1949年,属黄龙区的大椿乡、蒲口乡。
1949年,属马坳区,分设古源、杨津、官坑、大港、庄前、桥亭6乡。
1956年,古源、杨津、官坑合并为杨津乡,大港、庄前、桥亭合并为大椿乡。
1958年,成立杨津公社和大椿公社,属溪口区。
1959年,杨津、大椿合并为大椿公社。
1961年,重分为2社。
1968年,又合并。
1972年再分2社。
1984年5月,改为大椿乡、杨津乡。
1995年,杨津乡并入大椿乡,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