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贞元十六年(800)至清末(1911),属分宁县、宁州、义宁州泰乡八都,1914-1949年属山谷区安峰乡。
1949年9月隶属三都区庙岭乡。
1958年7月建红光升公社设为红光大队。
1959年更名为安峰大队,隶属由红光升公社更名的庙岭公社。
1960年3月隶属太阳升公社。
1961年10月隶属庙岭公社。
1968年并入庙岭大队,隶属太阳升公社。
1972年分设恢复安峰大队,隶属庙岭公社。
1984年更名为安峰村,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