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县前为安远县的黄乡堡,建县后至清末明初属篁乡区。
1930年称篁乡区。
1931年,属留篁区五溪蒲乡苏维埃政府。
5月复称篁乡区。
1934年,改称第三区。
1939年,分设神光、菖浦、和平三个乡。
1950年,成立神光区人民政府。
1951年称第二区。
1953年一月改称神光区公所。
1958年8月,成立神光人民公社。
12月改称神光人民公社。
1972年,改称中和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晨光乡。
1988年,撤乡设镇,改称晨光镇。
1989年12月,将晨光所辖的龙图、河角、金星、民裕等4个村划出,设立河角乡。
2000年1月撤销河角乡,建制并入晨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