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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菖蒲乡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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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乡原系篁乡堡辖地;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篁乡区;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光留篁区五溪蒲乡苏维埃政府;民国二十年(1931年)5月,恢复篁乡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第三区第一联保;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称菖蒲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域属神光区;1958年,属神光公社,同时,该乡原辖地余田一带划入留车公社;1961年,从神光公社分出,成立菖蒲公社和黄同公社;1965年,黄同公社并入菖蒲公社;1968年,菖蒲公社又并入神光公社;1972年,从神光公社划出,成立菖蒲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成立菖蒲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