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宜春县善和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宜春县第六区、三阳区。
1949年前夕为和平乡。
1949年相继属三阳区三阳乡、三阳人民公社。
设柏木、严岭、紫丰、石湖、酌江等乡,属三阳区。
1956年并为酌江、棠梅2个乡。
1958年属三阳公社。
1959年5月从三阳人民公社划出部分大队成立柏木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恢复区级建制,属三阳区柏木公社。
1968年撤区并社,合为柏木公社。
1984年1月撤销柏木公社改设柏木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