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宣义乡唐村里和于化里。
苏区时期,设立黎村区和里仁区,均属于都县。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属于南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黎村、里仁、新陂3乡合并为和平乡,乡公所驻黎村圩。
1949年后,设立黎村区(第二区)。
1950年,划属禾丰区。
1951年,复设黎村区。
1957年,撤销黎村区,所辖乡分别并入罗江区、小溪区、靖石区。
1958年,建立黎村公社。
1961年,复设黎村区,次年撤区,保留黎村公社。
1965年,上坪公社并入黎村公社。
1968年,里仁、新陂公社并入利村公社。
1984年,利村公社划分为利村乡、新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