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和初期属高埠乡。
1952年划五区港口乡。
1958年港口乡和高埠乡合并,建立红旗公社,为港口大队。
1961年和高埠乡分开,设港口公社,1968年港口公社并入高埠公社,期间仍称港口大队。
1981年分出樟溪,仍为港口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港口村民委员会,属高埠乡人民政府。
1985年3月15日,撤销高埠乡,成立高埠镇,为港口村民委员会,属高埠镇人民政府。
1985年6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高埠镇改为高阜镇,为港口村民委员会,属高阜镇人民政府。
1988年,撤销村委会,组建村公所,为港口村公所,作为高阜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93年撤销村公所,为港口村民委员会,属高阜镇人民政府,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