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为一都之全部和二都、三都之一部分。
1912年初期属东北乡。
1929年为第四区。
1933年2月至12月苏维埃政权期间属二区(高埠区)。
1937年裁区改乡,为高埠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三区。
1952年改为五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分高埠、港口两个乡,1958年10月两乡合并为红旗人民公社。
1961年划分为高埠、港口、五里山三·个公社,1968年三社合并为高埠人民公社。
1984年机构改革,改公社为乡,为高埠乡。
1985年3月15日,撤销高埠乡,成立高埠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产丰富,人民安乐,取“物阜民丰”之意,1985年6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高埠镇改为高阜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