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为9都、11都全部和10都、12都、15都之一部分。
1912年初期属南乡。
1929年为二区。
1931年2月至12月苏维埃政权期间属四区“乌石区”。
1937年裁区改乡为乌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一区。
1952年为四区。
1956年撤区并乡,分乌石、草坪2个乡。
1958年10月为乌石人民公社。
1962年1月分乌石、草坪2个公社。
1968年合并为东方红人民公社,1972年恢复乌石人民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为乌石乡。
1985年7月17日成立乌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