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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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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为保护“龙兴重地”,将包括和龙在内的延边地区划为封禁区。

直至光绪七年(1881),清政府解除长达200年的封禁,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和龙才又有大批人民迁入。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七日(1902年12月6日),设和龙峪分防经历(因驻和龙峪而得名),清宣统二年三月十一日(1910年4月20日),撤销和龙峪分防经历,在此地设县,略去“峪”字,取名“和龙”。

1946年1月建立和龙县政府。

1956年4月改称和龙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20日成立和龙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改成和龙县人民政府,1993年7月5日和龙撤县设市,称和龙市。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