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辉南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3年5月,辉南县入选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3年1月,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辉南县入选。
2023年1月,辉南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2022年12月,辉南县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12月,辉南县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辉南县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2年10月,辉南县被纳入为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2年1月,辉南县被命名为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辉南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辉南县人口数量为23.71万人,位列通化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吉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051位。
2021年5月,辉南县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1年3月,辉南县上榜2021中国县域网络购买力百强榜第81名。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辉南县上榜。
2021年3月,辉南县上榜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总结评估优秀名单。
2019年10月,辉南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辉南县为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6年2月,辉南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5年12月,辉南县被认定为2015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
2011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辉南县这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