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奉天通志》、《辉南厅志》、《辉南县志》所载:古代此地虽有政区管辖,实为原始林海。
清代初期,这里被封禁为盛京围场。
光绪五年(1879),设置海龙厅时,归海龙厅的海绥社管辖。
光绪二十八年(1902)盛京围场全部开禁,逐渐形成居落,海龙厅升为府。
宣统元年(1909)海龙府划出东南8社,设立辉南直属厅,治所在大肚川(今抚民)。
同年12月,移于谢家店(今辉南镇),此地仍为海绥社。
1913年废厅改县,改为辉南县,此域因位于蛤蟆河畔,一度称之为“蛤蟆河”行政区,仍属海绥社。
1919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8个区,归第三区管辖。
1923年,辉南县将8个区改为8个社,原冠于社首的“海”字改为“辉”字,归辉绥社管辖。
1925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4个区,归第一区的第一村大肚川。
1928年废除区制。
1931年日本关东军占领东北三省,侵入本地后,为蛊惑人心,实现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取“安抚民心”之意,将“大肚川”改名“抚民屯”。
1932年改称抚民街,设街公所于此地。
1935年辉南县设立5个警察区,归第二警察区。
1937年改为抚民村,设村公所。
1945年11月,辉南县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后,把全县划为8个区,为五区(抚民区)。
1956年3月,改区村制为乡镇制。
1957年,改设抚民区。
1958年3月,全县乡镇调整,铺板石乡并入抚民乡。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中,由原抚民乡、青顶子乡的8个高级社和工商户组成五星人民公社。
1961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五星人民公社改为抚民人民公社。
1983年,全县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改为抚民乡。
1986年1月7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辉政办发〔1986〕2号文件,撤销抚民乡,设立抚民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