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松岗区域曾是满族的故乡。
据《辉南县志》和《奉天通志》记载:上起唐尧虞舜,中经周、秦、汉、晋、唐、宋、元、明等朝代,虽多次更换部落名称,但这里一直是满族的祖先生息繁衍的地方。
清代初期,这里被封禁为盛京围场。
1879年设置海龙厅时,归海龙厅的海绥社管辖。
1881年开设煤窑。
1902年盛京围场全部开禁,逐渐形成居落,海龙厅升为府。
1906年为复森煤业公司驻地。
1909年海龙府划出东南8社,设立辉南直属厅,归辉南厅海绥社管辖。
1913年,废厅改县,改为辉南县,本镇属之。
1919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8个区,归第五区管辖。
1923年,辉南县将8个区改为8个社,原冠于社首的“海”字改为“辉”字,归辉绥社管辖。
1925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4个区,归第一区管辖。
1928年,废除区制。
1932年,杉松岗为楼街保管。
1936年,为杉松岗村。
1945年11月,辉南县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后,把全县划为8个区,为三区(样子哨区)管辖。
1951年,撤销三区,归样子哨镇管辖。
1956年3月,改区村制为乡镇制,由原样子哨镇的杉松岗村、碱水河村、马道梁村的3个屯河原一区的矫大桥村组成杉松岗乡,辖岗前、岗后、大安山堡、东盛窑、小安山堡、贾家街、福安屯、德义堡、鲁家街、新顺堡、矫大桥、利民堡、安民堡、碱水河、富民堡、东马道梁子、石大院、如意堡、保民堡19个屯。
1958年3月,全县乡镇调整,龙泉乡并入杉松岗乡。
1961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幸福人民公社改为杉松岗人民公社。
1962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原杉松岗人民公社分为杉松岗人民公社和安子河人民公社。
1965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为城镇人民公社和农村人民公社。
1983年,全县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杉松岗镇人民公社改为杉松岗镇。
1994年11月29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吉民行〔1994〕10号文件,撤销安子河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杉松岗镇。
2005年2月5日,全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撤销板石河镇,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杉松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