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林镇早为永康乡。
据《辉南厅志》、《辉南风土志》记载:永康乡域早在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皆为回跋部的本土(辉发部的转音)。
清代初期,这里被封禁为盛京围场。
1879年设置海龙厅时,归海龙厅的海振社管辖。
1902年盛京围场全部开禁,逐渐形成居落,海龙厅升为府。
清宣统元年(1909),海龙府划出东南8社,设立辉南直属厅,归辉南厅海振社管辖。
1913年,废厅改县,改为辉南县,本镇属之。
1919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8个区,归第一区管辖。
1923年,辉南县将8个区改为8个社,原冠于社首的“海”字改为“辉”字,归辉振社管辖。
1925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4个区,归第三区管辖,区公所设在团林子。
1928年,废除区制。
1936年,成立团林子村。
1945年11月,辉南县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后,把全县划为8个区,为二区(朝阳镇区)管辖。
1949年,归二区管辖。
1956年3月,改区村制为乡镇制。
1961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卫星人民公社改为永康人民公社。
1964年,永康人民公社新建新兴、东胜大队,达到8个生产大队。
1983年,全县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改为永康乡。
1993年9月30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吉民行〔1993〕4号文件,撤销永康乡,设立团林镇。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