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民国时归洮南县管辖,设兴隆保,日伪时期归洮南县管辖设兴隆村公所。
1946年成立十四区,归洮北县所属。
1948年撤洮北县。
1950年为十四区,隶属白城县。
1955年改为那金区。
1956年撤区划为那金、北宁、里仁、新发四个乡。
1958年北宁、里仁、新发三乡合并到那金乡。
同年10月划归洮安县。
1959年成立那金人民公社。
1983年实行乡、村建制,改那金人民公社为那金乡,仍属洮安县。
1992年撤乡设镇,改那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