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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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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图人”洞穴堆积中出土的猛犸象、披毛犀等动物化石的炭14测定,证明了早在远古时期,延边地区就已经有人类生息繁衍。

延边历史悠久,据已发掘的新石器时代出土文物及两千年前的史书记载,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华肃慎族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及武王克商,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即延边最早是肃慎人的发祥地)。

延边汉朝时属于汉四郡之玄菟郡管辖,唐朝曾属于安东都护府辖地,后属肃慎后裔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国管辖。

元、明时代,延边地区先后属辽阳行省开元路,奴儿干都司布尔哈图等卫所。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清政府设珲春协领,珲春协领下设卡伦(哨所)15处,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

次年始建协领衙门于浑蠢水(即珲春河)之北,并开始建城。

近代时期清咸丰九年(1859年),珲春协领升为副都统衔协领。

光绪七年(1881年),增设珲春副都统,统辖延边大部分地区。

首任副都统依克唐阿继续在珲春筑城,初在今珲春市靖和街东部,俗称旧城。

同年设吉林边务督办、珲春招垦局,开放荒围。

宣统元年(1909年),设珲春厅,辖密江以东之地,治所仍在珲春城。

添设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珲春厅抚民同知衙门与道台衙门同城。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在延吉局子街设延吉厅。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朝鲜,日本以朝鲜为跳板,对中国延边地区频繁进行侵略活动。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日本帝国主义以“保护朝鲜人”为借口,派军队侵入延吉厅辖镇——朝鲜人较集中的龙井,并设立所谓的“朝鲜统临府临时间岛派出所”,以此进行间谍活动。

清宣统元年(1909年)9月4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重申图们江为中朝两国传统国界,清政府同意开放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等四处为商埠。

延吉地方的朝鲜人归中国地方管理。

签订两个月后,日本撤出统监府派出所及其文武人员,在上述所开商埠地设立日本领事馆。

事后清政府为了加强对延边地区的管理,将设在局子街的延吉厅提升为“延吉府”。

民国二年(1913年),延吉府改为延吉县,仍驻局子街。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中国东北的战争,从此,东北陷入了日伪统治时期。

东北沦陷时期,延吉市称谓“间岛市”,成为伪“间岛省”省会。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8日,苏联红军和东北抗日联军延边分遣队进驻延吉,伪“间岛省”军政机关随之崩溃,延边地区获得解放。

8月20日,组成了“间岛临时政府”。

9月下旬,中共中央东北局设立吉合区行政委员会,下辖延边等5个地区,各地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延边地区辖延吉、珲春、敦化、和龙、汪清、安图、额穆7个县。

11月20日,将“间岛临时政府”改为延边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于吉林省政府。

公署驻地龙井、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额穆6个县。

将原“间岛市”改为延吉县辖延吉市。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将吉林省、辽北省(部分)合并,成立吉辽省,下设4个分省。

将延边地区改为吉东分省。

驻延吉街,增辖敦化、蛟河2个县。

5月,吉辽军区(即东满军区)撤出长春和吉林后,中共中央东北局撤销吉辽省委,成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

8月,吉林省政府随部队转移到延吉。

不久吉林省政府与延边地区公署合并办公。

7月11日,撤销4个分省。

7月13日,将吉林省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专区,延边并入吉东专区。

吉东专区公署驻延吉,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敦化、额穆、蛟河、安图8个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15日,吉林省政府发布第8号训令,将吉东专区划出延吉、珲春、和龙、汪清4个县,成立延边专区,驻延吉。

4月1日。

将吉东专区改为吉敦专区。

9月25日,中共吉林省委决定:撤销吉敦、延边两个专区,再组成吉东专区。

专员公署驻敦化县,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敦化、额穆、蛟河8个县。

现代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

3月10日,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政府机关由延吉街迁到吉林市。

同月,吉林省政府决定:撤销额穆县,额穆县所辖区域合并于敦化县。

3月27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将吉东专区改为延边专区。

专员公署驻延吉,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安图、敦化、蛟河7个县。

6月22日,吉林省政府奉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将延边专区所辖敦化、蛟河两县划归省直辖。

调整后,延边专区辖5个县。

7月,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设延吉、图们、龙井3镇为区级市(县辖市)。

1952年9月3日,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区。

1953年5月4日,召开了延边各族各界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

设立延吉市(县级),其行政区域从延吉县中划出延吉市。

新设立的延吉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区管辖。

1955年8月30日,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2月20日,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正式成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延吉市。

1968年8月18日,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

1980年2月,撤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