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属海兰路总管府,明锡璘卫,布尔哈图卫,精河卫;清初为无人之地;清康熙十六年(1677)清政府将兴京以东,伊通州以南,图们江以北地区作为清朝发祥地,定为封禁区,延吉市属于这个地区之内,称南荒围场;清光绪四年(1878)吉林将军对敦化一带的私垦地实行领照开垦,并于1880年在南岗等处试行招垦;清光绪七年(1881)吉林将军奏淮废除禁山围场,在南岗设招垦局,招民垦荒,属珲春副都统管辖;1890年招垦局改为抚垦局后,南岗人烟汇集,逐渐形成小镇,称为局子街;1902年设延吉厅,治于局子街,专理民政;1909年升延吉厅为延吉府,属于吉林东南路道;1912年改为延吉县;1913年2月改吉林省东南路兵备道台公署为吉林省东南路观察署,管辖八个县,其中延吉县是由延吉府改而成之,局子街属于延吉县;1943年4月将原归延吉县管辖的延吉改为伪“间岛省”的直辖市,称“间岛市”;1945年解放后成立延吉县政府,并将延吉市划归延吉县管辖;1952年9月3日正式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3年延吉市从延吉县划出,属自治州的直转市。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