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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路180号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上海执行部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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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路180号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上海执行部旧址

在南昌路180号(原环龙路44号),是一排三幢砖木结构坐北朝南沿街的楼房建筑。国民党上海执行部主要辖江、浙、皖、赣和上海市的国民党党务。民国13年(1924年)3月1日开始办公。中共中央派了干部参加工作。执行部的主要人员为:文书科主任毛泽东(原定邵元冲,但未到任);组织部长胡汉民、秘书毛泽东、干事罗章龙;宣传部长汪精卫、秘书恽代英;工人农民部长于右任、秘书邵力子、干事邓中夏;青年妇女部长叶楚伧、秘书何世桢、助理向警予;调查部长茅祖权,会计科主任林焕廷。胡汉民、汪精卫离沪后,组织部和宣传部分别由叶楚伧、戴季陶负责。

执行部各部的工作,除实际工作很少的调查部外,都由毛泽东、恽代英、邓中夏、向警予等共产党人负责。执行部先后成立了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工人运动委员会等,吸收有关的共产党人和国民党人士参加。民国13年3月,执行部联合上海八十多个团体举行列宁追悼会。3月24日,执行部出版《评论之评论》周刊。民国14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执行部及各区党部隆重举行追悼活动。民国15年1月,国民党“二大”正式决定撤销执行部。同月,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成立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

上海执行部旧址30年代曾改建为耶稣教堂,50年代改作民办学校,现楼下为上海天明电子公司,楼上为居民住宅,房屋内部及外部均有改动,结构基本如旧。1959年5月26日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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