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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界址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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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埠界址碑
商埠界址碑为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

商埠界址碑位于五华区金牛街盘龙江畔,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青石质地,通高约0.78米,宽0.26米。碑文4行,32字,阴刻,楷书。碑文标明:商埠界址,南北界自溥润桥起至双龙桥止,计长陆佰二十仗,约三里许。”,当时昆明商埠有四至界石,此碑当为北界石碑。

商埠即对外通商口岸。政府在商埠设置税务机关征收关税。云南开辟商埠,始于清光绪年间。那时候的商埠有两种,一种是帝国主义强迫清朝政府开放的商埠叫做“约开商埠”,如云南的蒙自、思茅、河口、腾越等;另一种是清朝政府自主开辟的商埠,即“自辟商埠”。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光绪皇帝根据云贵总督丁振铎的奏折,批准将昆明作为自辟商埠开放。

昆明自开商埠是云南近代史上一个具有-经济意义的重大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了西方势力的扩张,阻止了英法“约开”昆明商埠的企图。

商埠界址碑是昆明在清末自辟商埠的重要物证。1986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五华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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