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成立的新干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就位于村中的潭丘花屋。1933年5月2日,《新淦县革命委员会决议》获得通过,决议中有“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令(46)号,任命邓德元为新淦县革命委员会主席,宣告成立新淦县革命委员会”的内容。这项决议的通过,不仅表明了新干县革命委员会直接归江西省苏维埃政府领导,还宣布了新干县苏维埃政府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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