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烈士纪念碑位于大庆市肇州县永乐镇六烈村。
1945年日本投降后,伪肇州县公署解散。1945年12月,中共哈西地委派5名同志来肇州接收政权,韩清华任县委书记,岳之平任副县长,孙新华任民运部部长,王耀先任民运部副部长,邓国志任组织部长。地委组织部长李祝三亲自来肇州同伪县长蓬世隆取得联系,宣布中共哈西地委专员王学明的命令。而蓬世隆一伙对共产党干部明里欢迎,暗里-。1946年1月4日,蓬世隆反叛,先后逮捕了我党接收政权的5名同志和哈西地委组织部长李祝三同志、来肇州研究工作的郭尔罗斯后旗旗委书记刘德明同志。7名同志被捕期间,我军节节胜利,蓬世隆一伙惶惶不安,当即仓皇逃跑,临行前从狱中提出6位同志,装入麻袋,用马车拉走,慌忙中将孙新华漏掉。半夜,叛匪到了邹万灵屯(今永乐镇六烈村),蓬世隆一伙枪杀了6位年轻的共产党员。新中国成立后,肇州县政府在此建立了纪念碑。1958年12月,毛泽东主席亲自签发了给王耀先烈士家属的纪念证。原文如下:查王耀先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上之尊崇。除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工作人员伤之褒恤暂行条例]发给其家属恤金外,并发给此证以资纪念。
1987年10月,六烈士纪念碑被肇州县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