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吾重修城池碑
立于明正德九年(1514),邑人冉继志撰文并书丹,石匠陈举隽刻。冉为进士出身,历任余杭知县、奉议大夫、顺天府治中、前都察院经历。碑高280厘米,宽80厘米,厚30厘米,青石质。碑额呈半圆形,雕刻有卷云纹,中间是篆字“蠡吾重修城池碑记”,碑身正面叙述重修城池的原因、规模,捐赠银两的人名等。1986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碑已断为两截,移存于县文体教育局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