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路11号英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建于1936年,其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共有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2幢,平房1栋,建筑面积523.8平方米,产权人为刘既漂。1946年。刘既漂将房子租给英国大使馆空军武官处使用。至1949年9月16日英国人迁出,即由刘妻兄潘树荣迁入入住。1951年6月该房由市房产局代管。目前此处现有主楼及附属小二楼、平房各1幢,该楼坐西面东,砖木结构,高三层,水泥黄砖交错外墙,四坡顶,红瓦,二楼东南侧为走廊兼露天阳台,北侧附属小二楼连接主楼,外墙仍为米黄色拉毛装饰,东南侧平房1间北侧连接主楼,其整体形状为正圆形,水泥外墙,圆形顶,顶上一圆形阳蓬,原为一圆形小舞厅,顶上北侧连着主楼二楼走廊,整幢建筑,构思新颖,造型独特,具有典型的西洋风格。
刘既漂:出身年月不详,法国留学生,曾任伪中央大学土木工程教授,大方建筑公司工程设计师,1946年刘将该处租于英国大使馆后,一家即去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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