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木结构,一进院落,三开间正房一座,厢房两座。民国时期浦厂职工所建私宅,后日寇占领时期被占用,抗战胜利后归还房主,解放后收归房管所,后归还房主使用。本建筑反映了民国时期南门地区传统民居的风貌。东侧为龙虎巷,南侧西侧北侧为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