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4日,栖霞区文化局文物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栖霞街道一企业在萧憺墓神道石刻南侧,距南龙路约60米处施工中发现一龟趺,根据文物部门要求,该施工企业将龟趺保留在原地,并砌一方池,圈在其中。该龟趺头朝西,制作很粗糙,体量也不大。